关于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化学建材类 产品备案换证工作的通知2

沪化建协【2017】第13号

 

各有关企业:

依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沪建管[2015]726号)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办事指南》(沪建市管[2015]133号)的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化学建材类企业的备案产品换证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持有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备案企业。

二、换证产品大类

防水材料、建筑粘结材料。

三、换证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限分支机构生产的,应同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通过上海市化学建材行业协会年检合格的《上海市建材(施工)企业诚信手册》,填写完整签字盖章的原件;

3、备案换证企业诚信自查表(协会网站www.shhjxh.com下载专区下载),填写完整签字盖章的原件;

4、防水卷材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进口产品,提供境外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中文译本加盖公章)、海关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换证绿色通道

上海市化学建材行业“质量诚信四星级企业”或“双随机”抽检合格企业享有手续简便、快速换证的绿色通道。

五、换证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0月1日~12月31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四  9:00~16:00    周五  9:00~11:30

2、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4号楼底楼 建材备案受理窗口

3、联系电话:

受理窗口:    021-64271779   64390809-217

建筑防水分会、胶粘剂分会: 021-64382054    021-64390809-334。

上海市化学建材行业协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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