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化学建材类 产品备案换证工作的通知2
沪化建协【2017】第13号
各有关企业:
依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沪建管[2015]726号)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办事指南》(沪建市管[2015]133号)的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化学建材类企业的备案产品换证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持有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备案企业。
二、换证产品大类
防水材料、建筑粘结材料。
三、换证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限分支机构生产的,应同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通过上海市化学建材行业协会年检合格的《上海市建材(施工)企业诚信手册》,填写完整签字盖章的原件;
3、备案换证企业诚信自查表(协会网站www.shhjxh.com下载专区下载),填写完整签字盖章的原件;
4、防水卷材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进口产品,提供境外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中文译本加盖公章)、海关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换证绿色通道
上海市化学建材行业“质量诚信四星级企业”或“双随机”抽检合格企业享有手续简便、快速换证的绿色通道。
五、换证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0月1日~12月31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四 9:00~16:00 周五 9:00~11:30
2、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4号楼底楼 建材备案受理窗口
3、联系电话:
受理窗口: 021-64271779 64390809-217
建筑防水分会、胶粘剂分会: 021-64382054 021-64390809-334。
上海市化学建材行业协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