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深入开展内墙涂料等四类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沪质技监监〔2017〕193号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深入开展内墙涂料等四类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市化学建材行业协会建筑涂料分会,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地板专业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工业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关于开展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提升工作长效机制,以产品质量提升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局决定组织深入开展内墙涂料、空气净化剂、地板、空气净化器等四类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质检工作会议要求,围绕供给侧改革目标,坚持质量为本,注重因业施策,强化产品质量监管,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生产企业提品质、创品牌,扩大有效供给,推动消费和产业升级,为本市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持久动力,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质量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在内墙涂料等四类重点产品领域开展行业调查、摸清行业质量安全状况的基础上,依托市质量技监局产品质量逐级提升示范平台,根据政府主导制定的通则,由各自行业协会制定评价细则,通过对产品关键性能指标开展质量测评,权威公示符合市民需求的高质量产品。综合运用监管手段,对不同企业和产品实施分类管理并动态调整。加强质量精品意识的宣贯,引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带动整体质量水平逐级提升。

三、职责分工

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制定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和评价细则,开展星级综合评定,发布质量状况调查报告,协调企业开展标准宣贯、安全评价等工作。具体分工为:上海市化学建材行业协会建筑涂料分会(以下简称涂料分会)具体开展内墙涂料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净化协会)具体开展空气净化剂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地板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板分会)具体开展地板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业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环保协会)具体开展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市质量技监局建立产品质量逐级提升示范平台,组织开展质量提升宣传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产品质量提升。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辖区内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排摸,协助相关行业协会开展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对企业的分类监管。

四、工作措施

(一)摸底测评阶段(2017年8月前)

1.开展行业调查,摸清质量基础状况。

全面排摸生产企业情况,摸清行业内、辖区内生产企业底数,建立生产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涂料分会、净化协会、地板分会负责)

2.制定评价细则,开展产品质量测评。

评价细则要按照统一标准,满足安全性指标,选取市民群众关心的、可量化的关键性能指标,尤其要注重与国际先进水平产品的质量比对。根据企业自主声明的情况,组织、开展好产品质量测评。(涂料分会、净化协会、地板分会负责)

(二)示范展示阶段(2017年10月前)

3.质量综合评定,完成示范公示发布。

评定要根据企业自主承诺的产品质量情况和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产品质量测评结果等综合考量。评定结果通过市质监局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端口和行业协会自身网站实现产品质量网上公示,接受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市质量技监局、涂料分会、净化协会、地板分会、环保协会负责)

4.辅助手段解读,帮助市民深入了解。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提供更多正向质量信息。对于公开的产品关键性能指标和检测数据,由行业专家开展解读和分析,并可以通过组织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消费者知晓度调查等辅助手段,帮助市民更多了解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市质量技监局、涂料分会、净化协会、地板分会、环保协会负责)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7年12月前)

5.强化分类监管,突出企业区别对待。

对能在产品质量逐级提升示范公示平台上公示的企业和产品,参照分类监管的原则,在监管方式上差别化运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等不同措施,实施分类管理并动态调整。(市质量技监局、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形成行业报告,提供质量决策参考。

围绕行业质量发展实际,从设计研发、生产制造、检验检测到销售使用等环节,找准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形成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涂料分会、净化协会、地板分会、环保协会负责)

7.激发企业动力,提供企业发展平台。

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等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探索公示示范数据对接电商平台,培育有影响力的团体(联盟)标准,培育部分企业创建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项目,努力树立一批代表上海水平的质量标杆,激励企业不断扩大中高端产品和服务供给。(市质量技监局、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涂料分会、净化协会、地板分会、环保协会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增强意识,高度重视。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是质量监督现有手段的系统集成,是新时期质监系统履职尽责的一项制度创新。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完善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提高工作实效。

(二)统筹协调,有序实施。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统筹协调,主动联合有关部门,对接行业协会,形成合力,共同行动, 深入实际调研,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做到密切配合,有序推进实施。

(三)注重实效,认真总结。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行业协会要立足区域、行业的实际质量状况,聚焦产品质量突出问题,切实突出质量提升行动的成效。在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中,要及时研究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质量提升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请各单位指定1名业务能力强、高度负责的专项工作联络员,及时沟通协调并报送相关信息。

联系人:唐  榕、姚晨岚      联系电话:54264395、54261984

传  真:54266052         电子邮箱:rtang@shzj.gov.cn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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