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函(沪环保科〔2016〕337号)要求,为保护环境,控制大气污染,拟制定本市地方环境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请相关会员单位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6年10月28前反馈给我协会。我协会统一上报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处。具体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协会网站www.shjxh.com协会通知栏目中检索查阅。
联 系 人: 张建宇 邵沧伟
电话/传真: 021-64696975
电子邮箱: hjxh008@163.com
附 件:
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上海市化学建材行业协会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