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5年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

沪质技监监〔2015〕194号

各区(县)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各相关行业协会: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的要求,加快完善“放、管、治”的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全面提升质量监督服务提质增效升级的工作效能。市质量技监局决定组织全市产品质量监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按照“以质量监督促产品质量提升,以质量提升促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思想,将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作为发挥质量监督职能作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加快提质增效升级的一项重点工作。坚持扶优治劣、标本兼治、行业示范的原则,通过上下联动、内外联合,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质量监督,促进提升产业整体质量水平,服务产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围绕与消费者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产品,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企业监督检查和实施生产许可管理企业的无证生产清查,掌握重点产品质量总体状况,加强企业质量监管,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综合运用许可准入、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分类监管、执法查处、区域整治、质量约谈等手段,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做到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全覆盖、获证企业检查全覆盖、集中产区质量整治全覆盖,以质量监督促产品质量提升。强化对外联合与对内协作,制定重点产品质量监控目录,加强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推进重点产品质量分类监管。积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结合行业特点,培育和创建具有带动引领效应的质量提升示范项目。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重点产品。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结合上海的产业特点,本市以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儿童用品、纺织服装、电线电缆、装饰装修材料、节水产品、复混肥料、建筑防水卷材、车用汽柴油等产品为重点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各区、县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各相关行业协会可以根据区域、行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与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密切相关、产品质量问题突出以及消费者反映集中的消费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二)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本市组织开展木制家具、絮用纤维制品等产品联动监督抽查。与浙江省、江苏省质监部门联合组织开展首次长三角地区两省一市电动自行车、内墙涂料、休闲服装产品联动专项监督抽查。各区、县产品质量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加大对质量提升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对抽查不合格企业依法严肃处理,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监督不合格企业整改复查到位,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各区、县产品质量监管部门针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严重质量问题和区域性质量问题,要积极组织行业协会、检验机构开展质量分析,帮助企业分析原因,加强质量标准和检验知识的宣贯培训,促进企业提高质量管控能力。要加大监督抽查质量约谈工作力度,对质量问题突出的及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负责人开展约谈。
(三)强化风险监测处置。各区、县产品质量监管部门要强化风险信息采集,注重从网络舆情、日常监管工作中收集和研判风险信息。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及结果处置,对于企业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及时告知企业,督促企业采取改正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对于行业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及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促进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规范和自律。对于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及时通报地方政府,推动开展区域质量整治,提升区域质量安全水平。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区、县产品质量监管部门要严格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开展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情况的检查。对建筑防水卷材、电线电缆等已纳入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范围、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对连续两次不合格的获证企业依法严肃处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质量责任。开展儿童用品、车用燃油、农资等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力量打击无证生产、无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实施产品分类监管。各区、县产品质量监管部门要以开展质量提升的产品为重点,加大分类监管工作力度,着力摸清企业情况,完成企业质量建档,切实落实生产企业差别化监管措施,以分类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质量责任。要对企业的分类分级及时调整,对不再符合AA类要求的企业及时上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六)培育创建示范项目。各区、县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各相关行业协会要针对质量提升重点产品区域、行业特点,梳理分析本区域、本行业的总体质量状况和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将促进质量提升与促进区域、行业发展有机结合,培育和创建一批重点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强化综合治理,促进区域、行业产业健康发展。
(七)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各区、县产品质量监管部门要加强各种监管手段的综合运用,针对影响产品质量的深层问题共同发力,推动标本兼治。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和质量信息的互通,针对重点产品集聚区的不同特点,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区域联合整治。行业协会要发挥作用,主动配合监管部门,加强行业自律。
(八)推动社会多元共治。要进一步健全产品质量社会监督机制,把政府监督、行业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监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产品质量多元共治格局。各区、县产品质量监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要主动对接媒体,鼓励舆论监督,积极策划有影响力的主题宣传活动,真实反映质量提升成效,普及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不断完善产品质量社会共治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是各级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质量监督、服务区域发展的一项全局性、系统性重点工作,且已列入对各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区、县产品质量监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认真调查摸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量化提升指标,确保可评可考可操作。
(二)统筹协调,稳步实施。各区、县产品质量监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形成合力,共同行动。要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主动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强化质量监管各项措施的综合作用,在上下联动、内外联合、凝聚合力上下功夫,做到密切配合,稳步实施。
(三)注重实效,认真总结。各区、县产品质量监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要立足区域、行业的实际质量状况,聚焦产品质量突出问题,整体谋划,具体落实,切实突出质量提升行动的成效,在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中,要及时研究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注重信息、影像、数据的收集和积累,10月底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及成果展示材料。
市质量技监局联系人:高守中,电话:54263807,RTX:5328,邮箱:shzhgao@shzj.gov.cn。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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